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下放第一批省级管理权限的决定》(云政发〔2020〕34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20〕55号)的要求,云南省人民政府及昆明市人民政府第一批集中赋权自贸区昆明片区行政权力事项121项。其中,省级赋权73项,市级赋权48项。为确保省市赋权事项承接到位,经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管委会2021年第二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承接121项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公布如下(详见附件1、附件2)。
特此公告。
附件: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管委会承接云南省人民政府赋权行政权力事项基本目录(附件1).xls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管委会承接昆明市人民政府赋权行政许可事项基本目录(附件2).xls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管委会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