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标先进争创一流营商环境三年(2022—2024)行动方案
局属各部门、各市场监管所: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紧盯官渡区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奋斗目标,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标先进争创一流营商环境,制定本行动方案,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0日
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标先进争创一流营商环境三年(2022—2024)行动方案
局属各部门、各市场监管所: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紧盯官渡区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奋斗目标,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标先进争创一流营商环境,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李克强总理考察市场监管总局工作座谈会精神,以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决策部署,从思想理念上提升、体制机制上变革、监管方式上创新,为昆明打造全国一流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二、工作目标
全面对标先进城市市场监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通过找差距、补短板、谋创新、争一流,在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知识产权、质量提升、监管执法等方面创新发展、提质增效,努力打造昆明市更加优质的营商环境。通过把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指标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更加精准地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推动市场主体倍增,力争3年内市场监管领域营商环境实现全面提升并进入全国前列。
三、重点任务
(一)营造一流宽松便捷市场准入环境
1.持续优化开办企业服务
(1)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耗时。将企业开办耗时压减至0.5个工作日,其中企业登记2个工作小时,印章刻制和发票申领2个工作小时。企业变更登记、备案登记压减至1个工作日内完成。
(2)拓展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功能和业务范围。探索将医保登记环节,水、电、气办理纳入“一窗通”平台。
(3)进一步便利企业开立银行账户。探索整合企业开办实名验证信息、企业登记信息和银行开户备案信息,自然人、法人等通过线上平台申请营业执照时,经企业授权同意后,线上平台将有关基本信息和银行开户预约信息实时推送给申请人选定的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生成企业账户预约账号,并通过线上平台推送给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开户银行根据预约需求,按规定为企业开立账户后,及时将相关信息通过线上平台推送至相关部门。实现企业办理员工参保登记可自动即时免费获得银行账号,无需单独申请。
(4)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印章同步发放及应用。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在涉企政务服务和商务服务领域推动电子营业执照深度应用。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企业开办相关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积极推动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行业、跨领域应用。推动制定电子印章相关管理办法,统筹推进电子印章应用管理,尽快实现电子印章与电子营业执照同步发放。探索实施“办”、“取”同步网上完成。
(5)优化个体工商户开办服务。线上实现个体工商户智能无干预开办,实现个体工商户登记不见面办理。线下将个体工商户开办服务事项纳入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在市场监管领域以服务个体工商户全生命周期为目标,实现“证照联合办理、联合变更、联合注销”的集成服务,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和获得感。
(6)建立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发挥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平台作用,制定完善个体工商户扶持政策。
2.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
(7)深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编制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对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对清单内行政许可逐项制定实施规范,明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等并向社会公布,对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设立和实施行政许可。对列入清单事项逐项明确监管主体、重点环节、监管规则和标准等。
(8)健全市场监管领域的市场准入评估制度,定期排查清理对市场主体名称、经营范围、经营地址等登记注册的不合理范围。畅通企业自由迁移渠道,实现管理规范有序的跨区域迁移,全面清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要求企业在特定区域注册的规定。
(9)重点围绕食品、药品、药械、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依职权牵头制定核查清单,着力清除市场准入标准不一致、承诺制改革落地难、准入流程长手续繁杂等影响市场公平的隐性壁垒。
(10)推进“一业一证”、“证照联办”改革,探索实施“一证多址”改革。在连锁药店、超市便利店、连锁餐饮等行业实施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进一步降低准入准营门槛、畅通准入准营通道。
(11)深化市场监管领域告知承诺制改革。扩大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实施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的区域和范围,分行业逐步推行餐饮业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细化完善告知承诺审批标准。加快推进市场监管领域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和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12)分领域分业态逐步推行有固定门店“食品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店”等行业“一件事一次办”,实现准入即准营。取消零售药店营业面积和间距限制,对仅销售非处方药新开办零售药店实行“告知承诺制”“先证后查”等方式经营准入。有条件放宽执业药师多点执业。
3.提升办事便利化水平
(13)贯彻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推动形成公平公正、高效规范、可预期的市场准入体系,进一步优化登记流程、压缩登记环节、精简申请材料、提升登记便利化程度、降低制度性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14)优化企业变更全程网办流程。对于需缴回纸质营业执照、换领新执照的企业,可通过邮寄等渠道实现换领,或纸质营业执照公告作废,真正实现企业“零跑动”。
(15)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通过相关部门数据共享,推动建立标准化住所(经营场所)数据库。
(16)全面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
(17)个体工商户实现区内通办,将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下的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授权下放市场监管所审批。
(18)实施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登记。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在歇业前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歇业期间,可以以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代替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
(19)提升企业档案查询的实效性和便利度。2022年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投入使用电子档案查询打印一体机,由行政审批科统一管理,并做好报务引导,使办事群众可自助查询企业的基本信息和变更信息。创新企业档案查询服务模式,2022年由行政审批科完成2021年及以后的企业档案扫描,归集形成数字化企业档案,2023年积极向区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争取资金,搭建全区企业档案查询平台,2024年努力实现电子档案在线查询,着力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的档案查询服务,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20)便利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信息变更。大型企业分支机构办理不涉及新办许可证的信息变更时,可实行集中统一办理。
(21)实施企业注销“一窗通”服务。实现企业注销全流程数据互通共享。拓展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建立简易注销容错机制。
(22)实施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个体工商户按照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的,无需公示,由登记机关将个体工商户的注销登记申请推送至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在10日内没有提出异议的,可以直接办理注销登记。
(23)深入推进市场监管行政许可事项“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制定企业和群众“一件事”集成服务清单和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并通过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和网上在线业务系统平台协同运行。
(24)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建立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审批容缺受理办法和事项清单。
(25)实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电子化管理。探索制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电子证书,实现与纸质证书并行使用。通过数据交换等方式将相关信息汇聚到“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
(26)简化检验检测机构人员信息变更办理程序。检验检测机构变更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由检验检测机构自行修改资质认定系统人员信息,不需再到资质认定部门申请办理。
(27)严格执行取消企业内部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的考核发证及强制检定的规定。在自贸区暂时取消对企业内部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的考核发证,不再实施强制检定,由企业自主管理。加强对企业自主管理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的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满足计量溯源性要求和计量标准准确。
4.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28)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五级十二同”的要求,各级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统一办理平台,统一监督评价,落实“好差评”系统中市场监管领域政务服务事项的评价工作。
(29)实现政务服务高效便捷。推进“一窗通办”,提升“一网通办”,大力推进“全省通办”“跨省通办”,推进“一次办成”,深化“马上办好”。
(30)加强跨区域政务合作。加强与省内省外各州市市场监管部门政务合作,推动“一带一路”中老铁路沿线城市市场监管一体化合作,实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跨区通办”、行政许可“通办互认”、知识产权“协同合作”、质量发展“资源共享”。
(二)营造一流公平有序市场竞争环境
5.持续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
(31)按照“谁制定、谁审查”原则,我局积极履行作为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主召集人单位和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能职责,召集全区22个成员单位(含我局)将我区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政策措施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做到应审尽审。将官渡区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政策措施全部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做到应审尽审。
(32)建立健全存量政策清理长效机制,对政策措施实际运行中产生的排除、限制竞争问题,开展每年四次的清理。
(33)推动公平竞争集中审查、专业审查,协助配合市联席会议办建立昆明市公平竞争审查专家库,借助专家力量集中审查。在2020年和2021年聘请第三方机构为官渡区公平竞争审查进行评估的基础上,2022-2024年继续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官渡区进行专业的评估审查,循序渐进地推动实现第三方评估审查全覆盖。
(34)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监督考核。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定期评估制度和抽查检查制度,适时通过网络抽查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政策措施,及时发送《提醒函》,跨前一步进行监督。推动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强化考核。
(35)强化举报投诉及回应。利用12315 、12345 热线平台,做好数据汇总分析,委托第三方机构加强举报处理和回应的抽查。深入推进中国(云南) 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域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强化自贸区竞争政策基础地位。
6.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36)突出重点,扎实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针对互联网平台、医药购销、美容健身、教育培训等重点行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
(37)切实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坚决查处侵犯商业秘密违法行为,在市局指导下积极创建商业秘密保护示范企业。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保密协议等商业秘密保护内部管理制度,引导企业树立公平竞争意识。
(38)优化网络商品抽检机制。针对消费者投诉举报集中、历次抽检质量问题较多、特殊监管需求的网络商品,积极配合市局做好网络商品抽检的调查处置工作,并加强综合监管。
(39)加强网络商品抽检信息公示。配合市局开展网络商品抽检,抽检结果在市场监管部门门户网站、区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告。
7.健全监管体系
(40)健全监管规则和标准。制定市场监管部门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明确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措施、设定依据和处理方式等内容,动态更新并对外发布,确保监管职责清单化、监管事项标准化、监管责任明晰化。
(41)对监管对象名录实施动态管理。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对市场监管部门各业务条线对应的监管对象名录实施动态管理,实现监管对象及时标注、动态调整。
(42)全面推行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执行市场监管部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机制,充分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中常态化运用,使监管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优胜劣汰。
(43)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覆盖率,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事项全部纳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管理。持续推进常态化跨部门联合抽查,优化本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清单,扩大联合抽查范围,提高联合抽查比例。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探索识别相似抽查计划,合并相同监管对象,促进跨部门联合检查。
(44)形成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链。促进监管信息共享,执行部门间信息数据采集共享工作机制,推动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实现与市场主体有关的企业注册登记备案、股权出质登记、知识产权出质登记、商标注册、抽查检查结果、司法协助、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及时准确地归集至市场主体名下,并依法依规向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归集。切实加强重点监管。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进行重点监管
(45)切实加强重点监管。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进行重点监管。
(46)强化联合惩戒。贯彻执行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根据失信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轻重适度的惩戒措施,确保过惩相当。
8.实现“信用+智慧”监管
(47)开展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全过程信用监管。制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信用监管实施方案,对通过告知承诺取得许可的市市场主体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监管,在实施“先证后查”核查方式上,可自行或者依法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现场核查,利用“智慧监管”平台或其他信息技术手段实施在线核查,以及“双随机”、重点监管等多种方式进行核查监管。进一步堵塞监管漏洞,强化“承诺后监管”,推动告知承诺闭环管理建设。
(48)执行包容审慎监管制度。按照“鼓励创新、平等保护”原则,执行上级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的规则和标准,探索开展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无事不扰”“无举报不实地核查”等监管创新,执行创新产业“试错”机制,在守住安全底线前提下,给予市场主体适当包容期。
(49)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加强信用修复信息共享,实现部门协同修复、提高修复效率。健全完善信用修复流程,加强信用修复政策宣传,提升群众满意度。
(50)强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聚焦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领域,强化信用约束和失信联合惩戒,用足用好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信用监管工具,对严重违法失信者形成强有力震慑。
(三)营造一流高质量发展市场创新环境
9.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51)协同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发挥中国(昆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位于官渡区的区位优势,争取中国(昆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技术、数据、业务等资源支持,大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水平。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注册、囤积行为,在“蓝天”专项整治行动中组织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和信用承诺工作,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规范代理行为。优化协作配合机制,强化协同保护力度,整合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资源,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推动构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司法保护、社会共治等渠道协同保护机制工作格局。
(52)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健全全区执法联动机制,加强行政执法。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紧盯专业市场、展会等重要领域,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侵权假冒行为监管,督导经营者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
(53)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在昆明市市场监管局指导下,探索设立区级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分中心,利用知识产权投诉举报、维权援助等渠道,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合作,推动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中多元化纠纷调解工作,搭建“一站式”知识产权纠纷解决平台。充分发挥官渡区知识产权公共法律服务(维权)站服务功能,加大对专利相关法律知识、受理维权援助的条件和工作流程的宣传,及时受理并处理专利维权援助请求和咨询。探索构建海外维权机制,为企业走出去做好保障。
(54)构建知识产权行业自律与信用承诺机制。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非正常申请与恶意抢注商标等行为的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规定,对代理机构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引导代理机构开展行业自律与信用承诺。
10.全面促进知识产权发展
(55)构建“一站式”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体系。利用中国(昆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位于官渡区的区位优势,整合保护中心技术、数据、业务等资源,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课题研究,把保护中心与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深度融合,积极构建集知识产权查询、服务、保护、分析、运营、宣传、培训等“一站式”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体系。
(56)推广政策服务企业。加大《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等政策文件的落地及宣传,从获奖专利补助、培育优势企业、鼓励贯标提质增效、鼓励开展专利导航、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发展、推动形成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合力等方面给予企业支持。扩大政策知晓面,促进和支持辖区内的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创造和创新创业工作,提振企业信心。
(57)强化知识产权强企。积极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工程,继续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优势企业认定工作,支持企业开展贯标,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
(58)强化知识产权人才建设。实施知识产权服务人才培养项目,加大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力度。强化知识产权智库建设,争取在官渡区成立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院。
(59)强化知识产权金融。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探索知识产权质押模式,加强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的宣传和引导,通过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促进知识产权价值实现。
11.全面提升质量发展水平
(60)推进质量强区建设。完善质量提升机制和措施,积极参与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持续开展“优质服务昆明行”行动,开展市长质量奖评选企业培育、政府质量考核等工作。
(61)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标准化活力。推动实施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指导相关企业对照国际先进标准开展对标达标提升行动,破除制约出口商品转内销的系统性障碍。
(62)宣传“春城质量认证联盟”优势。引导辖区各大认证机构发掘自身技术优势、信息优势及国际、国内认证市场主导地位及影响力,提高质量认证市场供给质量,并依托“联盟”主动参与RCEP合格评定结果多方互认机制建设,减轻企业负担、提升国际贸易便利化水平。帮助本地企业利用协定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机遇,加强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推动企业开展研发和技术交流,促进区域产业链深度融合。
(63)进一步规范改进认证服务,依法加强认证机构监管。加强对认证活动全程监管,加大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力度,对指定认证机构开展全覆盖检查,对重点领域的获证产品开展认证有效性抽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四)营造一流规范公正市场法治环境
12.夯实法治基础
(64)强化法治保障基础。
①结合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梳理涉及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通过门户网站集中公布。严格按照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省市地方立法情况,对市场监管领域涉及法律法规梳理,并统一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集中公布。
②做好市场监管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严谨高效做好市场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以及市场监管部门作为当事人的重大合作项目和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注重听取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③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清理工作。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9〕67号)有关要求,坚持“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谁清理谁负责”工作原则,对我局制定的相关政策、文件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或者与国务院“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转变政府职能相抵触,或者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已废止、失效的,应当予以修订后重新公布或者废止。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与官渡区行政复议办公室建立市场监管投诉举报信息共享机制,有效发挥行政复议对行政纠纷的定分止争的制度优势。制定信访、消费维权工作机制,并配套制定工作措施,推动信访工作、消费维权等矛盾纠纷化解制度化、规范化。开展《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并建立行政调解机构。
(65)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系建设。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相关要求,积极推进工作落实,进一步整合执法职能,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有效提升市场监管领域执法水平,建立健全统一、权威、廉洁、高效的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66)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重要工业产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
13.强化行政执法
(67)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系建设。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相关要求,积极推进工作落实,进一步整合执法职能,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有效提升市场监管领域执法水平,建立健全统一、权威、廉洁、高效的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68)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重要工业产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
(69)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抓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精细化落实,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积极营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环境。
(70)大力推进柔性执法。严格执行容错纠错柔性执法“五张清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法行为。通过实施政策辅导、警示告诫、规劝提醒、走访约谈、行政指导、行政建议等柔性措施,在法定权限内给予市场主体容错纠错空间。
(71)严格执行自由裁量基准。开展行政处罚裁量文件、政策清理工作,坚决废除所有于法无据、主观随意的行政执法裁量文件、政策或相关规定,从源头上堵住执法随意任性、滥用行政执法权的漏洞。严格执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和《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在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明确裁量的依据,有效解决行政处罚畸轻畸重、类案不同罚等问题。
(72)推行“简案快办”掌上执法。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和安排,落实推广实施食品违法案件“简案快办”执法模式,积极推进 “互联网+办案”的创新举措的有效落实,推动实现食品领域常见违法行为快速办理;建立健全与“简案快办”执法模式相适应的程序制度、办案规则和执法体系,着力构建食品类案件高效处置的新模式和新机制。
(73)加强行政执法指导。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建立健全典型案例发布机制,汇集形成典型案例库。对执法过程中的共性问题、难点问题定期进行梳理,出台相关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积极探索制定专业领域办案指引,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反不正当竞争等专业性较强案件的指导。
14.加强法治保障
(74)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贯彻落实《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2022年由政策法规科牵头完善我局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制度、改进执法方式,2023年进一步健全执法监督机制,督促各部门和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至2024年,三年内切实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要求落实到执法实践的全过程,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三年内,每年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反馈,至2024年,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办理,以及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反馈质量逐年提升,工作切实改进。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监督,党政办公室严格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有效预防执法风险、廉政风险,2022年,在以前开展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当前的职责职能和岗位变化情况,组织全局各部门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自检自查,2023年,进一步围绕市场监管重点工作,重点对行政许可、执法办案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及干部职工履行职责、开展业务、等方面的各类廉政风险点进行一次再梳理,及时调整、完善廉政风险内容、等级、防控措施和防控责任,至2024年,我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持续深入推进,权力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完善。
(75)建立完善市域法治监督网络,提升社会公治效能。制定年度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网络庭审工作计划,并把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作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重点抓手,将普法责任制全面贯彻到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工作实践之中。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应把旁听庭审、网络庭审活动作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法的内容之一,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中和日常工作之中,年度开展活动不少于1次。推动旁听庭审工作与行政应诉工作有机结合,推动落实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76)建立尽职免责制度。全面落实《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监督和保障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激励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2022年,根据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台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履职尽职免责办法(试行)》以及《“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工作手册(试行)》,由党政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牵头制定我局相关制度措施,2022至2024年坚持“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尽职免责相关制度,保障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有效防范执法风险,进一步调动和保护行政执法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和服务高质量发展水平。
(77)完善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持续健全完善与市场监管工作相适应的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78)强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坚持案卷评查常态化、规范化,加强案件法制审核。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案件、行政许可进行至少一年两次的集中评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全面提升执法队伍依法行政和执法办案水平,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79)加强基层执法保障。
一是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场监管基层执法装备配备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市监稽发【2021】35号)结合辖区监管服务半径和执法人员数量,配备满足日常监管执法需求的执法装备,并加强装备的规范管理、合理使用和维护更新。
二是高效运用“智慧市场监管”系统平台,实现监管业务数据共享和分析运用,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为市场监管赋能增效。运用执法终端APP,实现“一部终端管执法”。 三是积极主动与区政府请示汇报,加强工作对接与沟通联系,争取相应政策支持,推动形成区政府发文推动工作落实。目前,代区政府办公室拟定《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区委编办、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征求意见。
四是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市场监督管理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22]2号)和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印发《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五是按照我局《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确定2022年-2024年三年时间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8个市场监督管理所创建标准化规范化市场监管所工作目标。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全面试点、稳步推进”原则,推动市场监管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资源下投。2022年全局完成试点建设2个市场监督管理所,主要以硬件设施设备较完善、使用功能较齐全的六甲市场监督管理所和太和市场监督管理所为创建试点单位,通过软硬件的规范达标,使2个市场监督管理所到2022年底前成为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试点单位,为全面开展市场监督管理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供重要参考。至2023年底前,关上市场监督管理所、小板桥市场监督管理所、官渡市场监督管理所、矣六市场监督管理所创建达标,力争全局实现70%以上市场监督管理所达标。至2024年底前,吴井市场监督管理所、金马市场监督管理所创建达标,力争全局实现市场监督管理所100%达标。通过三年时间的全面建设,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所运行机制更加顺畅高效、综合管理更加系统科学、业务流程更加严谨规范、基础设施更加完善配套、执法形象更加规范统一。
(80)加大法治宣传力度。①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头等大事,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全局干部职工学习的重要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②围绕中心大局,开展主题普法宣传。一是持续推进宪法学习宣传。二是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三是利用特殊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③进市场监管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从市场监管干部、市场主体、消费者三个维度加强普法工作。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结合最新修订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和权责清单事项,每年制定并动态调整全局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普法责任部门普法重点。各执法普法责任部门严格按照普法责任清单,有针对性的开展普法宣传。
(81)落实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工作制度。将市场主体实际感受作为衡量全区市场监管领域营商环境水平的主要依据,畅通投诉渠道,做到投诉举报、交办处理、跟踪处理、结果反馈等全流程网上办理,强化结果运用。落实投诉举报数据分析应用。实行常态化分析,为精准监管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使监管指向更清晰,决策依据更科学,问题处置更高效,监管效率有更大提升,利用12315、12345热线平台,委托第三方机构做好数据汇总分析,推动市场精准监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加强党组对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的统一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争创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工作推进,合力推动重点工作走深、走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工作专班,配强人员力量。
(二)强化责任落实
方案中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要纳入各科室年度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科室负责人要亲自负责、专题研究、精心组织,确定具体措施、时间表、路线图,将各项任务细化到条、具体到项、落实到岗、量化到人,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验收,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加强督查评估
建立督办工作推进机制,将对标先进争创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中的重点任务纳入全局目标督查,确保任务举措落地见效。每年选择一批任务举措,委托第三方就实施效果和企业满意度开展评估,进一步突出企业感受度和政策落实效果,推动营商环境工作水平稳步提升。
(四)加大宣传力度
将营商环境宣传推介纳入全局宣传工作重点,通过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全面系统地开展营商环境和涉企政策宣传解读,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常态化组织优化营商环境主题宣传活动,持续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社会氛围。加大对市场监管领域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力度,提升官渡区优化营商环境的感知度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