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
“先建后验”管理新模式改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关于“精简投资项目准入手续,实施先建后验管理新模式”改革试点任务,坚持“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深入推进自贸试验区德宏片区行政管理职能与流程简化,创新事中事后监管体制机制。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投资项目“先建后验”管理新模式有关材料清单的通知》要求,有力有序推进自贸试验区德宏片区投资项目管理由“先批后建”转向“先建后验”管理新模式改革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扎实有效推进自贸试验区德宏片区投资项目建设“先建后验”改革工作,自贸试验区德宏片区成立以自贸试验区德宏片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副主任、瑞丽市委副书记尚正宠为组长,各管委副主任、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自贸试验区德宏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政务管理局、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瑞丽分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先建后验”管理新模式领导小组,作为试点项目“先建后验”管理新模式改革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领导相关改革创新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自贸试验区德宏片区管委发展规划和产业促进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剑同志担任,负责统筹办理“先建后验管理新模式”具体事务。并从各成员单位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事中事后监管服务工作组,负责开展“先建后验”管理新模式试点项目的事中事后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二、改革路径及时间安排
(一)“先建后验”适用范围
“先建后验”适用于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以外,符合自贸试验区产业发展规划的新建、改建、扩建的除政府投资项目以外的项目及与之相配套的基础设施等项目。项目不涉及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不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不涉及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的项目;符合自贸试验区能耗及环保指标要求;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环保相关规划等要求。
(二)改革路径及时间要求
1. 成立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工管委“先建后验”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为“先建后验”管理新模式改革创新责任主体。(2020年4月21日前完成)
2. 研究制定建设项目“先建后验”管理新模式有关规范格式文本:
(1)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投资项目“先建后验”审批事项清单。
(2)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投资项目“先建后验”承诺审批材料清单。
(3)关于xxx项目纳入“先建后验”管理新模式的申请书。
(4)xxx项目“先建后验”承诺书。
(5)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投资项目“先建后验”施工通知书。(2020年4月22日前完成)
3. 发布公告,向社会投资主体征集“先建后验”管理新模式投资项目申请,并组织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确定“先建后验”管理新模式试点项目,并向社会公告。(2020年5月20日前完成)
4. 试点项目投资主体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投资项目“先建后验”承诺书并明确承诺事项,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审核,对符合要求的申请项目投资主体发放《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投资项目“先建后验”施工通知书》。(2020年7月15日前完成)
5. 取得《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投资项目“先建后验”施工通知书》的“先建后验”管理新模式试点项目集中开工。(2020年7月20日以前)
6. 加强事中监管,总结经验,制定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投资项目“先建后验”管理新模式试行办法》,并总结提炼形成典型案例上报州、省及国家,完成此项改革任务。(2020年8月31日以前)
三、工作流程
(一)申请与受理
1.申请。自贸试验区德宏片区内的投资项目企业按照准入条件和标准如实提出申请并填报《关于X项目纳入“先建后验”管理新模式的申请书》,进行项目备案。
2.受理。由“先建后验”管理新模式领导小组受理并进行集中预审,提出项目准入条件及主要注意的其他事项。
(二)承诺与公示
企业按照设定行业准入条件和标准及规范的承诺签订《X项目“先建后验”承诺书》,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将全部承诺书内容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投资项目“先建后验”施工通知书》。公示未获准通过的不适用项目“先建后验”程序。
(三)建设与监管
1.建设。企业根据承诺依法依规自主开展项目设计和施工,履行各项承诺。在项目竣工前完善环评、节能、规划设计、文物、水土保持、人防、消防、防雷、施工图设计等手续。
2.监管。领导小组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的跟踪服务和监督,指导项目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施工,完成相关手续,并对是否按承诺标准、设计的要求开展施工进行监管服务。
(四)验收与发证
项目竣工后,企业申请联合竣工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在规定期限内分别发放相关证照及许可文件,企业可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产权登记证。未通过验收,企业整改达标后继续申请。
四、创新项目审批方式,实行“五联合”审批服务
从项目签订正式投资协议到竣工投产阶段实行“五联合”审批服务。即:联合评估、联合图审、联合报建、联合测绘、联合验收。
(一)评估(多评合一)。项目审批所涉及的核准报告评审、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安全评价、水土保持方案评审、洪水影响评价、取水许可论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矿产压履评估、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论证、文物保护评估等评审(评估、论证)事项,在明确项目用地、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等基本情况的前提下,根据项目的需要,项目受理后,由项目业主委托的相关中介机构,把多个评价报告一次性同时编制完成,报“先建后验”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开展联合评估评审工作,达到“多评合一”的效果。
(二)审查。项目业主向“先建后验”领导小组办公室递交施工图审查申请及相关施工图设计文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协调审图公司,同步开展施工图审查工作,各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设项目涉及的相关审查任务。
(三)报建。项目业主依法取得土地出让合同等文件后,对注册在自贸试验区德宏片区内的投资项目,由项目业主按照准入条件和标准如实提出申请并填报《承诺书》,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受理并集中预审通过后发放《施工通知书》,项目业主即可依法依规开展项目勘察设计和施工,履行各项承诺,自觉接受“先建后验”项目监管服务工作组的监管,项目竣工后,向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联合竣工验收。项目单位违反承诺的,将及时叫停“试点”项目的建设行为。
(四)测绘。在办理审批事项前,由自贸试验区德宏片区“先建后验”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中介机构,根据测绘任务和时间要求开展测绘作业,按需要同步对实测地形图、地下管线图、建设物及规划放线验线、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房屋面积测量等进行测绘,确保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
(五)验收。对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核实、城市工程绿化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消防设施验收、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人防工程验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等事项,统一由片区“先建后验”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项目业主申请后,组织实行集中踏勘、集中审查、集中验收、集中出具验收报告。
五、创新项目建设管理方式,强化事中监管。
(一)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事中事后监管服务工作组要对项目业主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是否按承诺的标准、规范要求,以及针对项目的施工质量、安全、消防、能评、环保、民防等内容进行动态监管和指导服务,尤其要加强对关键环节、关键技术、关键设备进行重点监管。
(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动态监管办法,对发现项目建设中未按承诺要求实施的现象进行分类处置。对可通过整改、完善达到承诺要求的一般性违反承诺现象,通过出具提示函、整改建议书等方式,要求限期整改、完善;对涉及质量安全、隐蔽性工程等无法通过后续措施整改的严重性违反承诺现象,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要依法依规立即下达停工通知,并给予相应处罚。经整改仍未达标的项目,终止适用本方案的相关规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依法依规追究项目业主责任。违规建设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其他应当承担的责任由项目业主承担。
(三)加强事后监管。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要在项目竣工验收并投产后,建立抽查制度和定期检查制度,及时排查并消除各种隐患。
六、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转变思维。一是各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抓好改革任务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要充分认识“精简投资项目准入手续,实施先建后验管理新模式”改革是自贸试验区德宏片区行政管理职能与流程简化,创新事中事后监管体制机制的主要抓手,是推进投资项目快速落地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改革措施。二要主动自觉地转变思想观念、转变思维方式、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深化认识、提升境界,进一步掌握实情、找准问题,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方向,要与时俱进,抢抓机遇,充分了解“先建后验管理新模式”的优势,在推进自贸试验区德宏片区投资项目管理由“先批后建”转向“先建后验”管理新模式改革任务中迈出新步伐、创出新业绩。
(二)高度重视,推进工作。一要树立整体观念,突出改革创新工作重点,各成员单位要把对试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安排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参与“先建后验”管理新模式的事中事后监管,并授权委托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二是办公室要统筹协调抓好各项工作改革任务的落实,抓好督促检查;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要同步做好“先建后验”管理新模式试点项目的监管和服务工作,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并按时领导小组报送工作开展情况。三要勇于担当,采取过硬的措施抓好改革措施,协调落实好“先建后验管理新模式”试点项目的承诺事项及各项手续办理,加快项目推进力度,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改革任务按时完成。